我是觉得一旦牵涉到钱这个问题,那人跟人就会有很大的冲突,或者说渐渐的会有争议的地方。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无所谓以后房产名字什么的,那就这样算了。但是,如果你想以后房产证上有你名字的,那这个事情你最好现在就跟你LG说清楚,以后既然一起还贷款了,你要求有你名字的。而且据我所知,如果要用公积金还房贷,那么房子上就必须要有用公积金还房贷的人的名字的。而房产证上写不写你名字这个事情吧,我想也不是你LG说了算的,你说的首付是他父母付的,那就是说你们家没出钱对吧。如果是我儿子结婚,我给他买房,我是肯定不乐意写上另外一个女方的名字的。将心比心~我也比较小气啦~~所以这个事情,你LG肯定也会要跟家里人商量的,如果他父母不同意,LZ也不要太放在心上。另外,其实说穿点这个就是涉及到以后如果有婚变(我就事论事,不是诅咒楼主哦),那女方有什么保护,财产方面能不能拿到什么赔偿对吧~我觉得这个太专业属于法律范畴,我不敢乱说,建议你咨询下读法律的朋友。关键的地方是,我觉得这些事情一定要在你们领证前说清楚,弄明白。有一点不清楚以后都是会影响到你们感情的,钱的问题就是那么现实,因为房子就是钱!我身边不只有一个朋友最后是因为房子问题走不到一起,还有更悲剧的,领证了、酒办了、房子装修好了,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到半年离婚的。当然,我说的这些只个别案例,关键还是看楼主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你觉得结婚后帮忙付点钱还房贷无所谓的,那这个就别提了~
201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