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的回门酒是在婚宴后面第三天大家聚起来吃了顿晚饭。。以下摘自网络:上海习俗称“新婚三月”,故从迎娶起3个月内,一直算是在办喜事之中。新娘娶过门后第3天,女家一般都要来接女儿回,并备有酒筵,称“回门酒”。回门时,新郎当然是要陪同前往的,这也是新郎在“谒岳”之后的第二次到岳父家,故岳父母也要很好款待一下这位新女婿,从这个意义上说 “回门酒”又称之为“复脚酒”,指为庆贺女婿复又上门的意思。上海开埠后,很有一部分广东人侨居到上海,在他们的社区中,女婿三朝到岳父母家去,一定要送个烤乳猪,以示新娘结婚时是为处女,送乳猪向岳父母表示感谢。 新娘三朝回门,并不在娘家过夜,当日便要回夫家去,再回门,便要到新婚满月那天,岳家又办“满月酒”,此时不仅新女婿到岳家去,有时公婆也应邀去赴亲家的“满月筵”,筵席上两亲家碰面,少不得公婆赞扬新媳妇贤德,岳父母请求公婆好生照应等等。至此,热闹了一月余的结婚俗仪,遂慢慢趋于正常生活之中了。
201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