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当事人没有配偶的证明、结婚对象和不是近亲的证明,因为他是婚后离婚的,还要民政局发出离婚证明书。
再婚登记程序如下
首先再婚的双方当事人带上需要的证件到其中一个人所在地方民政局提出结婚申请;提出申请后各填写一份申明书,申明书内容填写完毕后,在婚姻登记官的证明下签名;之后,民政部门将核实有关各方提交和签署的材料。核实结果通过后,可对婚姻进行登记。
对于再婚的情况要注意很多方面。
第一点,再婚家庭比首次结婚的家庭要跟复杂一些,组建家庭要贴合实际,婚姻生活是非常考验两个人的,双方都应该明白两个人组建新的家庭是为了有一个避风的港湾,不要对再婚生活抱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其次,再婚的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已经有过婚姻生活的经验,要明白两个在一起生活首先要学会尊重对方。
许多人改嫁给了中年人。他们对生活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双方应寻求共识,保持分歧。为了避免这场婚姻的不幸,他们应该多讨论一些事情,多交流一些。因为再婚的人必须有不愉快的过去的回忆,尽量不让他们影响目前的关系,学会互相欣赏,互相信任;如果再婚中有继父继母的关系,那就比较特别了。新家庭带来的不同环境对儿童的影响也是不可磨灭的。一般来说,儿童的适应能力比较弱。新父母组成家庭后,应注意与子女建立良好关系的方式方法。毕竟没有血缘关系,所以自己的心态应该是正确的。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有配偶、非自愿、患有医学上认为不结婚的疾病、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之内为血亲的人。当事人不能出示户籍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户籍机关签发的密封的户籍证明进行登记;当事人为集体户籍登记人员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在集体户籍册上记载户口卡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册复印件登记结婚。如再婚须办理上述手续,亦须提交离婚证明书或法院裁决。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附有有效的证明。
中国驻外使领馆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由居住国、外交部或者其授权机关证明的离婚文件的证明手续,为长期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或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签发或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应当先报国内批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公证、证明的离婚文件、国籍证明或者离婚判决的法律效力的婚姻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与中国缔结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签发的离婚文件,在中国境内依照条约的有关规定使用。申请结婚的一方提供虚假证明或者变更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分类:登记结婚
创建者:国际脸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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