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男女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男女合影登记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所需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等)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琥或当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注意,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是男女双方亲自到场)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当场发放结婚证。
综上所述其实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只是看各位新人们在哪边领比较方便一些就在哪里领就好了。
分类:登记结婚
创建者:魏文帝子恒
浏览次数:10591
下载APP
尊VIP筹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