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对于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例如男方户口在武汉,女方户口在成都,那么两人只能去武汉或成都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不能去其他城市。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二寸的免冠彩色合影(可自带或民政局拍摄);
4、如两人中有再婚人员,则应携带离婚证或者有效的法院判决书;
办理结婚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男女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本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填写结婚申请表。
2、审查:提交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人员对结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登记:经审核以后,如果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签发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则工作人员应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