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5号
上班时间:
工作日春秋季 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50,下午1:30—17:00。
联系电话:
0514-86869520
扬州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附近公交:
体育场 - 公交站72米 途经公交车: 201路 202路 205路 208路 209路211路 215路 218路 219路 220路 221路 222路225路 226路 280路 281路 282路 286路江都28路东汇线 江都28路富民线 江都30路丁沟线江都37路 江都39路 江都612路 江都622路江都627路 江都泰州线
体育场(纺织路) - 公交站224米 途经公交车: 207路 223路 266路 268路
苏宁云商 - 公交站378米 途经公交车: 99路 99路晚班
扬州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分类:江苏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扬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创建者:李纹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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