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们在结婚之前,必需先做的一件事,就是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领取结婚证,但是大家都知道怎么领取结婚证吗?结婚证领取流程都有什么步骤呢?想必也有很多人跟小编一样,不知道具体的流程都包括什么,那就一起来学习了解吧。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盖章。结婚证书应当附有男女照片和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办理流程登记地点: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登记簿(或集体户口登记证);
3.2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个人彩色照片。双方颜色统一。
婚前体检
1. 有了以上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 带着介绍信到所在区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
3.体检证明符合要求的,应当持体检合格证到民政局登记。
其他:需要支付结婚证的工本费用和服务费。
结婚登记条件
1. 男性和女性都必须自愿结婚。
2. 结婚年龄: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或丧偶)。
4. 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须递交的证件:
1. 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本人在三代以内无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
3.双方提交三张最近的2英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 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的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或者再婚的,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
2. 双方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并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或列印《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上的“声明人”一栏。
4.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