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结婚都要定婚内财产协议,那么婚内财产协议是什么呢?法律上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有得到的财产,而婚前财产则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结婚后都会准备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但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婚内财产协议是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达成的约定,法律规定:只要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约定的内容合法,一经签字,协议便可生效。但是实际上婚内财产协议也有一些无效的情况,我们仍需要注意。
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需要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人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其实还是由父母掌管。这就属于赠与没有履行,因此不生效。当然,关于这项争议较多,一般情况是以无效认定结束。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一方将其名下的
婚前房产等一些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双方共有,但实际上并未办产权更名等相关手续。如果两人发生争执,被认定为是赠与但实际没有交付,那么将失去效力。这项约定也常发生争议,大部分都会被认定是赠与。
3、提离婚者无财产关于此类约定,法律上认为其限制了离婚自由权,而将之认定无效。
同时,也有一些关于婚内财产协议效力限制的问题,包括了对子女抚养义务,对第三者债务以及夫妻双方的扶助义务。具体而言,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任何事情免除。
当一方承诺全力承担孩子的抚育费时,其经济会受到很大压力,因此当其无力独自承担时,另一方也有承担的义务。另外,关于债务问题,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但婚内财产协议中也可以作出约定,即一方所负债务只由其本人承担,这必须在有证据能证明债权人知道时才有效。否则,夫妻会有连带责任。
最后,两人需要共同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并且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双方的扶助义务,如果一方患病,需要紧急救治时,另一方也应该积极地扶助。